第一百一十五章 如何避开王安石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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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年夏秋的北方大旱灾凸显了澳大利亚西部的重要性。
特别的棉田的大丰收,让无数有心人眼红。
先前,贾老狗牵头成立的大宋钱行由于是政府担保,其存取条件,信贷条件与流求钱行相差不多,所以取得了相当的利润。
但是,同时成立的大宋皇家钱行则略显逊色-------尽管大宋经济体量巨大,但是似乎容纳不下三家大钱行,竞争有些激烈了,再加上其它大大小小的民间钱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抢走了许多生意。
临安城里的商业街上,如同八道河城里的一样,钱行真的多过米铺了。
贾老狗为大宋皇家钱行的事情有些着急------原因很简单,动用大宋国库的钱钞时,他总受对手的掣肘,要是动用皇家内库,以皇家的名义来办,那就简单多了。
谢太皇太后对他实在是信任有加,十次总能听个八九次。
所以大宋皇家钱行的事情也就是他的事情,反而对大宋钱行,他并不太上心------反对派盯的太紧呢。
贾老狗和他的幕僚们探讨了一下,办法也提出了几个。
一是想办法赶走流求钱行,用大宋皇家钱行替而代之。
二是把贷款经营的指标压给地方实力官员,并以此作为考核政绩的内容之一。
三是对大宋皇家钱行进行整改。
他的幕僚之首廖莹中说:
“我近日正在研究流求经济之理,发现他们所用的手段皆是吸食我大宋血汗之法,等成书时再请平章斧正------现今,他们已经建立了什么大商国,不能再以化外之民待之,我以为,完全可以取消他们在大宋经营钱行的权力,收缴他们的店铺!”
贾老狗听了脸上有些挂不住了,这个廖莹中啊,原本迷恋古书,现在又对经济之理大感兴趣------但是你不能只看其一不看其二啊。
赶走流求钱行很容易,但是这里面牵扯的问题太多了。
大的方面有国家层面,鞑靼强盗那面远没有完全安定;小的方面还有诸多的民生问题------私人方面,在座的人中,除了你之外,剩下的大概都与流求岛有一些关系。
贾氏家族一家便在流求岛购买了二十多万亩水田!
贾老狗绝对信任廖莹中------但是,他却只是一个认死理的人。
果然,其他的幕僚断然反对第一条,理由七七八八,但是都有道理。
廖莹中倒是不生气,他拿出流求钢笔来,把别人的理由刷刷记在了小本子上,看来,他确实是一个做学问的人。
第三条办法贾老狗直接否定了,那钱行里有许多皇亲外戚,整改什么?动哪一个不得罪人??
两派斗争的关键之时,拉人还拉不过来呢。
只剩下第二条了。
廖莹中叹息道:“那岂不是走了王安石好心办坏事的老路?”
贾老狗也叹息了,谁说不是呢-------两种方法太类似了------
大宋宋神宗赵顼时代,民间高利贷非常猖獗,以致造成许多下等户农夫破产。
王安石实施“青苗法”原本是为了实现国家与农民互惠互利。
该法规定,如有需要,农民可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收获了再附带一部分利息偿还官府,一来使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户免受高利贷剥削,二来不致影响了农业生产,三来官府也可以收些利息来增加财政收入。
对于推行青苗法,王安石一开始很有信心,因为早在他任鄞县父母官时就试行过这一法律,效果很好。
后来陕西转运使李参以及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不谋而合,先后在自己的辖区开展过“试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为了慎重起见,在正式实施这项法律前,王安石又特意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再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才正式推向全国------而且,在颁行之前,他还特别加上了“禁抑配”这一条款,即禁止强行摊派贷款。
但就是这样一部法律,在全国各地实施时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
有的地方严格按照朝廷的规定办事,执行得好,百姓得到实惠,对此法就非常拥护,老百姓就欢天喜地地歌颂朝廷。
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官不按规定办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想方设法多放贷款,多收利息,不惜层层下达指标,强行摊派贷款,特别是将贷款强行摊派给不需要贷款但有偿还能力的富户,而不愿贷给真正需要的贫农,由此引起了富户与贫农的共同反对。
百姓对新法自然也就怨声载道。
比如说,规定的利率半年是20%,但是地方官员们却常常私自提高利息到30%甚至更多。
如在陕西,农民向官府借陈米一石,到还的时候是新的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
有的记载甚至说实际利率有达到原先设定的3至5倍的。
若光是私自提高利率倒也罢了,农民如果嫌利息太高,不去借就是了。
但要命的是,地方官不仅擅自提高利率,而且还“抑配”,也就是强行摊派,分任务,下指标,逼迫百姓借钱。
为了保证青苗钱的可回收性,新法原本规定“五户以上为一保”,商量好要借多少钱,大家互相担保。
而到了执行过程中,竟变成了官府强令富户为各等级贫户提供担保,并向各等级民户摊派青苗钱。
收钱时若贫户无力偿还就向富户索取,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富户!
贾老狗就担心呢,如果他采用第二种方法,会不会也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一个幕僚提议道,纳入政绩一事可以不必公开提出,大可暗中提示一下,让各地方官意会即可------
贾老狗当时就摇头拒绝了,这可绝不是好办法!
从政之道,贵在光明正大,事无不可对人言,岂能蝇营狗苟-------
又一个幕僚突然问道:“大宋宋神宗赵顼时代的民间质库、押库远没有现在的大小钱行多,那现在为何没有过几起发生高利贷伤人之事?
我听闻流求岛上的钱行更多,甚至有跑到澳洲去经营的,但为何也未听过有高利贷伤民的?”
这个提问有些偏题了,但是仍然引起了众人的思索-------特别是廖莹中,他咬着钢笔,皱着眉头深思了。
PS:d感谢书友polo的打赏。
1282年夏秋的北方大旱灾凸显了澳大利亚西部的重要性。
特别的棉田的大丰收,让无数有心人眼红。
先前,贾老狗牵头成立的大宋钱行由于是政府担保,其存取条件,信贷条件与流求钱行相差不多,所以取得了相当的利润。
但是,同时成立的大宋皇家钱行则略显逊色-------尽管大宋经济体量巨大,但是似乎容纳不下三家大钱行,竞争有些激烈了,再加上其它大大小小的民间钱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抢走了许多生意。
临安城里的商业街上,如同八道河城里的一样,钱行真的多过米铺了。
贾老狗为大宋皇家钱行的事情有些着急------原因很简单,动用大宋国库的钱钞时,他总受对手的掣肘,要是动用皇家内库,以皇家的名义来办,那就简单多了。
谢太皇太后对他实在是信任有加,十次总能听个八九次。
所以大宋皇家钱行的事情也就是他的事情,反而对大宋钱行,他并不太上心------反对派盯的太紧呢。
贾老狗和他的幕僚们探讨了一下,办法也提出了几个。
一是想办法赶走流求钱行,用大宋皇家钱行替而代之。
二是把贷款经营的指标压给地方实力官员,并以此作为考核政绩的内容之一。
三是对大宋皇家钱行进行整改。
他的幕僚之首廖莹中说:
“我近日正在研究流求经济之理,发现他们所用的手段皆是吸食我大宋血汗之法,等成书时再请平章斧正------现今,他们已经建立了什么大商国,不能再以化外之民待之,我以为,完全可以取消他们在大宋经营钱行的权力,收缴他们的店铺!”
贾老狗听了脸上有些挂不住了,这个廖莹中啊,原本迷恋古书,现在又对经济之理大感兴趣------但是你不能只看其一不看其二啊。
赶走流求钱行很容易,但是这里面牵扯的问题太多了。
大的方面有国家层面,鞑靼强盗那面远没有完全安定;小的方面还有诸多的民生问题------私人方面,在座的人中,除了你之外,剩下的大概都与流求岛有一些关系。
贾氏家族一家便在流求岛购买了二十多万亩水田!
贾老狗绝对信任廖莹中------但是,他却只是一个认死理的人。
果然,其他的幕僚断然反对第一条,理由七七八八,但是都有道理。
廖莹中倒是不生气,他拿出流求钢笔来,把别人的理由刷刷记在了小本子上,看来,他确实是一个做学问的人。
第三条办法贾老狗直接否定了,那钱行里有许多皇亲外戚,整改什么?动哪一个不得罪人??
两派斗争的关键之时,拉人还拉不过来呢。
只剩下第二条了。
廖莹中叹息道:“那岂不是走了王安石好心办坏事的老路?”
贾老狗也叹息了,谁说不是呢-------两种方法太类似了------
大宋宋神宗赵顼时代,民间高利贷非常猖獗,以致造成许多下等户农夫破产。
王安石实施“青苗法”原本是为了实现国家与农民互惠互利。
该法规定,如有需要,农民可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收获了再附带一部分利息偿还官府,一来使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户免受高利贷剥削,二来不致影响了农业生产,三来官府也可以收些利息来增加财政收入。
对于推行青苗法,王安石一开始很有信心,因为早在他任鄞县父母官时就试行过这一法律,效果很好。
后来陕西转运使李参以及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不谋而合,先后在自己的辖区开展过“试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为了慎重起见,在正式实施这项法律前,王安石又特意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再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才正式推向全国------而且,在颁行之前,他还特别加上了“禁抑配”这一条款,即禁止强行摊派贷款。
但就是这样一部法律,在全国各地实施时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
有的地方严格按照朝廷的规定办事,执行得好,百姓得到实惠,对此法就非常拥护,老百姓就欢天喜地地歌颂朝廷。
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官不按规定办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想方设法多放贷款,多收利息,不惜层层下达指标,强行摊派贷款,特别是将贷款强行摊派给不需要贷款但有偿还能力的富户,而不愿贷给真正需要的贫农,由此引起了富户与贫农的共同反对。
百姓对新法自然也就怨声载道。
比如说,规定的利率半年是20%,但是地方官员们却常常私自提高利息到30%甚至更多。
如在陕西,农民向官府借陈米一石,到还的时候是新的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
有的记载甚至说实际利率有达到原先设定的3至5倍的。
若光是私自提高利率倒也罢了,农民如果嫌利息太高,不去借就是了。
但要命的是,地方官不仅擅自提高利率,而且还“抑配”,也就是强行摊派,分任务,下指标,逼迫百姓借钱。
为了保证青苗钱的可回收性,新法原本规定“五户以上为一保”,商量好要借多少钱,大家互相担保。
而到了执行过程中,竟变成了官府强令富户为各等级贫户提供担保,并向各等级民户摊派青苗钱。
收钱时若贫户无力偿还就向富户索取,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富户!
贾老狗就担心呢,如果他采用第二种方法,会不会也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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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老狗当时就摇头拒绝了,这可绝不是好办法!
从政之道,贵在光明正大,事无不可对人言,岂能蝇营狗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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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闻流求岛上的钱行更多,甚至有跑到澳洲去经营的,但为何也未听过有高利贷伤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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