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文学 > 辽东钉子户 > 第二百九十四章 毛头女婿

第二百九十四章 毛头女婿

作者:青史尽成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银狐续南明唐砖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骑兵只有在冲刺的时候,才有最强大的杀伤力。纠缠到一起,就成了耐力和兵力的比拼,很显然明军的骑兵数量远远不是蒙古人的对手。

    唯一的胜算就是不停地冲击,哪怕损失再大也要咬紧牙关,死死撑住,一轮又一轮的狂风暴雨,将鞑子彻底摧毁。

    张峰用的就是这种战术,他带领着二百重骑亲信,每个人都是三匹战马,披着厚重的铠甲,使用一丈六尺的骑枪,牙尖爪利,坚不可摧,俨然战场上的坦克军团。

    战马飞驰,张峰双手擎着长枪,他并没有抓死,掌心空了出来。长枪刺入敌人身体的时候,会带来强大的反弹力,如果抓得太死,很容易反被掀下战马。

    实际上他们的长枪都经过特殊处理,只有一击之力,就会从中间断开,避免反弹的力道。

    只能攻击一次的武器,张峰第一次听到,脑袋摇晃的和拨浪鼓一样,可是张恪却拍着胸脯保证,说这是西夷骑兵的战法,比起大明还要先进。

    出于对二弟的盲目信任,张峰才按照张恪的要求,重新训练骑兵,如今就是大显身手的时候!

    “老二,千万别坑爹啊!”

    张峰默默的咬紧牙关,离着鞑子越来越近,二十步,十步,五步……机会来了!

    张峰咬紧牙关,丹田用力,将枪尖对准了鞑子的胸膛。

    噗嗤!

    长枪刺穿铠甲,扎进心脏,鲜血狂奔而出,眼看着不能活了。

    就在刺中鞑子的一刹那,枪杆上传来强烈的反弹,不过就在张峰感到坐立不稳的时候,枪杆突然断裂,卸去了力道。

    战马踏着鞑子的尸体。猛冲过去。

    果然不错!

    张峰心头一喜,用余光向两旁看去,二百多人几乎完好无损,在他们的马下,却是一百多条鞑子的尸体,坚硬的马蹄,踏碎敌人的血肉,一股豪情瞬间在胸中涌动!

    谁说汉家的骑兵不行,今天就让鞑子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杀!”

    张峰扯着嗓子喊道,其他骑兵更是热血沸腾。地狱一般的苦训终于有了成果,一切都值了!

    “杀鞑子!”

    “杀鞑子!”

    ……

    喊声此起彼伏,宛如雷霆,城头上苦战的百姓一见,情不自禁地高声喊起来。老头熊若光还以为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的时候到了,可是转眼援兵杀到,他转过头,轻轻擦拭眼角的泪水。

    可是就在转头的一刹那。却发现一双炽热的眼眸,正在盯着城下的战场。

    崇拜,欣喜,疯狂。不顾一切!

    老头只当是死里得活,高兴的过分,并没有理会其中浓浓的爱意……

    城下的战斗还在继续,张峰冲透了鞑子的军阵。立刻又转过头。他们的骑枪都损坏了,不过不要紧,在备用的战马上还有长枪。士兵们用最快的速度取出长枪,向着鞑子猛冲过去。

    鞑子也注意到了刚刚恐怖的一幕,一百多骑兵被轻松干掉,而明军却毫发无损。

    还有没有天理了!难道长生天站在了汉人一边?

    兀班台吉像是暴怒的狮子,大声嚎叫。

    “杀,杀光他们!”

    最精锐的五百骑兵被派了出来,他们都身经百战,有五十多人更是神箭手。

    鞑子也感到了尊严被冒犯,疯狂催动战马,迎着张峰的骑兵冲来,双方分别代表了战场上最强大的两股力量。

    所有人都咬牙切齿,恨不得干掉对方。

    率先发起攻击的是鞑子,他们的弓箭划破天空,狠狠射向明军。

    很多箭支都落在了明军身上,可是造成的伤害并不大,只有五六个明军落马。鞑子的弓箭还比不上建奴的沉重凶悍,而义州兵的装备又是最精良的,除非直接射中面门,不然不会造成致命伤。

    不过就算只死了五六个人,还是让张峰愤恨不已。

    “受死吧!”

    两军撞在了一起,鞑子兵器短小的弊病就出来了。任凭他们如何抓狂,可是就是伤不到明军分毫,反而是自己不停地被刺到马下,被踩城肉泥。

    一轮杀过,张峰还不过瘾,立刻转身。

    “杀!”

    红了眼睛的士兵再度冲上来,火星撞击地球,明军再度碾压而过。有些人的手臂生疼,虎口流出了血浆。不过一回头,他们都露出得意的笑容。

    五百多鞑子骑兵在两轮撞击之后,剩下的只有二百来人,其他的全都成了尸体!

    至于明军,损失的不过十来个人而已。

    压倒性的优势,让明军忘记了疲惫,张峰举着长枪,仰天大吼。

    “冲,给我继冲!”

    当他们再度扑向鞑子的时候,最厉害的神箭手也怕了,他们遇到的根本不是明军,而是一群魔鬼!

    “跑啊!”

    残存的两百来人顷刻星落云散,张峰带着士兵并没有休息,而是转过头,直扑兀班的中军。

    正所谓射人射马,擒贼擒王!

    “弟兄们,杀!”

    汹涌的重骑仿佛洪流,不可阻挡。

    兀班的脸色青紫,嘴唇哆嗦,也不知道是冻得,还是吓得!

    “蒙古的勇士们,不要怕,给我冲上去,不要怕……”

    兀班虽然大喊,可是他的战马却不自觉地向后退去,显示了丈人心头的恐惧。

    嘭!

    长枪刺透盔甲,护卫台吉的亲兵被轻松碾过,张峰一马当先,凶威赫赫,猛杀了过来。

    “啊,快走!”

    兀班再也承受不住了,转身就跑,其他人马纷纷作鸟兽散,而他的大纛旗也没人管了,像是破烂一样,扔在了地上,任凭无情践踏。

    领头的都跑了,其他的鞑子还有什么说的。纷纷逃跑,除了拼命抽打战马,他们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几乎所有的鞑子都沉浸在惶恐之中,脑袋一片空白,他们破口大骂,这些无耻的汉人根本不按规矩出牌。

    凭什么刀斧加身,不去反抗,反而舍命集结在一起,凭什么用那么长的枪,难道不知道武器要轻便灵活吗!最令人发指的就是长枪竟然是一次性的。分明就是土豪在欺压穷鬼,有钱任性也不是这么干的!!

    不管鞑子心中有多少愤愤不平,可是他们都败了,败得一干二净,彻彻底底,连底裤都没有了。

    张峰领着骑兵所到之处,鞑子纷纷下马投降,浑身发抖地跪在地上,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这些人就是神,根本不是人!

    杨龙是张峰的副手,同样作为夜不收出身,他的印象中。想大胜仗,就要把自己练的更敏捷,更凶猛,不论武功还是马术。精益求精。

    可是直到这次战斗,他从终于幡然醒悟,无论是怎么训练。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只有懂得合作,利用集体的力量,才能所向睥睨!

    他手下的骑兵不如张峰的精锐,装备也不及,可是他们结成密集的冲锋阵型,靠着长枪,轻松杀戮那些久经战场的鞑子。

    第一轮集结的时候,他们付出了五十多人的代价。大家不明白,为什么要冒着如此大的牺牲,可是经过了两三次之后,他们彻底明白。

    在一次次冲击之中,鞑子的队伍四分五裂,各自为战。无论在哪个方向,他们都不是明军的对手,完全就是待宰的羔羊,和平时砍杀靶子没有什么区别,凶悍的鞑子竟然如此脆弱不堪!

    杨龙激动的几乎落泪,大人实在是太厉害了!

    ……

    将近一万的骑兵被一千多人冲散,光是被杀的就有两千多人,俘虏更是高达四千。黑压压的俘虏遍布城下,一眼望不到头。

    熊若光和沈岳带着军民出城迎接,百总周英杰的眼睛里全都是小星星!

    太牛了!

    这才是百战雄师的风采!

    张峰浑身浴血,领着弟兄们凯旋而归,满怀着兴奋和激动。

    沈岳小跑着过来,离着老远躬身施礼,大笑道:“大哥,太帅了!简直帅得没朋友。永贞升了总兵,我看大哥也快要赶上去了!”

    张峰笑着拍了拍沈岳的肩头,说道:“小白脸,怎么样,鞑子攻城的时候,没吓尿吧?”

    沈岳顿时气急败坏地说道:“大哥,不带你这样的,好赖不赖,我也是将门之后,这么点阵仗岂能吓得住我!倒是熊举人,毫不畏惧,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提到了熊若光,张峰这才急忙抬头看去,正好和熊若光两个人四目相对。

    “是你(是你)!”

    两个人全都露出了惊骇的表情,继而变得古怪起来。

    沈岳皱着眉头,他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俩人有什么交集。

    “熊举人,你们认识不成?”

    “不不不!”熊若光连忙摆手:“老夫过去从没见过张将军!今日得将军相救,老夫感激不尽!”老头把从没两个字咬得很死!

    张峰脸上不自觉的闪过一丝尴尬,朗声笑道:“本官保境安民,为百姓而战,乃是天职。当不得谢字!”

    有故事!

    沈岳知道绝对问题,不过眼下不是说事的地方,他急忙说道:“张大哥,乡亲们准备了酒宴,让弟兄们入城休息吧!”

    张峰点点头,领着士兵入城,百姓们把年货都提前拿了出来,用最好的酒菜犒赏勇士。在席前,熊若光只喝了三杯酒,就草草离开。

    沈岳望着老头的背影,急忙抓住了张峰。

    “大哥,你给我你实话实说,和老熊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峰红着脸说道:“年少轻狂,你别问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说,我就告诉永贞,让他来管管!”

    张峰不怕别人,可是一提到二弟,也不由得头皮发麻,只好喃喃说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当初想让他当我岳父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