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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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三十七(起重光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十五年)
显宗孝明皇帝下
永平四年辛酉,公元六一年春,帝近出观览城第,欲遂校猎河内;东平王苍上书谏;帝览奏,即还宫。
秋,九月,戊寅,千乘哀王建薨,无子,国除。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冯鲂免,以河南尹沛国范迁为司徒,太仆伏恭为司空。恭,湛之兄子也。
陵乡侯梁松坐怨望、县飞书诽谤,下狱死。初,上为太子,太中大夫郑兴子众以通经知名,太子及山阳王荆因梁松以缣帛请之,众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防,蕃王不宜私通宾客。”松曰:“长者意,不可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遂不往。及松败,宾客多坐之,唯众不染于辞。
于竗王广德将诸国兵三万人攻莎车,诱莎车王贤,杀之,并其国。匈奴发诸国兵围于竗,广德请降。匈奴立贤质子不居征为莎车王,广德又攻杀之,更立其弟齐黎为莎车王。东平王苍自以至亲辅政,声望日重,意不自安,前后累上疏称:“自汉兴以来,宗室子弟无得在公卿位者,乞上骠骑将军印绶,退就蕃国。”辞甚恳切,帝乃许苍还国,而不听上将军印绶。
永平五年壬戌,公元六二年春,二月,庚戌,苍罢归藩。帝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掾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家郎,加赐钱五千万,布十万匹。
冬,十月,上行幸邺;是月还宫。
十一月,北匈奴寇五原;十二月,寇云中。南单于击却之。
是岁,发遣边民在内郡者,赐装钱,人二万。
安丰戴侯窦融年老,子孙纵诞,多不法。长子穆尚内黄公主。矫称阴太后诏,令六安侯刘盱去妇,以女妻之。盱妇家上书言状,帝大怒。尽免穆等官,诸窦为郎吏者,皆将家属归故郡,独留融京师;融寻薨。后数岁,穆等复坐事与子勋、宣皆下狱死。久之,诏还融夫人与小孙一人居雒阳。
永平六年癸亥,公元六三年春,二月,王雒山出宝鼎,献之。夏,四月,甲子,诏曰:“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其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
冬,十月,上行幸鲁;十二月,还幸阳城;壬午,还宫。
是岁,南单于適死,单于莫之子苏立,为丘除车林韑单于;数月,复死,单于適之弟长立,为湖邪尸逐侯韑单于。
永平七年甲子,公元六四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阴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北匈奴犹盛,数寇边,遣使求合市;上冀其交通,不复为寇,许之。
以东海相宋均为尚书令。初,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悉省掾、史,闭督邮府内,属县无事,百姓安业。九江旧多虎暴,常募设槛阱,而犹多伤害。均下记属县曰:“夫江、淮之有猛兽,犹北土之有鸡豚也,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阱,除削课制。”其后无复虎患。帝闻均名,故任以枢机。均谓人曰:“国家喜文法、廉吏,以为足止奸也;然文吏习为欺谩,而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流亡、盗贼为害也。均欲叩头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未及言,会迁司隶校尉。后上闻其言,追善之。
永平八年乙丑,公元六五年春,正月,己卯,司徒范迁薨。
三月,辛卯,以太尉虞延为司徒,卫尉赵熹行太尉事。
越骑司马郑众使北匈奴,单于欲令众拜,众不为屈。单于围守,闭之不与水火;众拔刀自誓,单于恐而止,乃更发使,随众还京师。初,大司农耿国上言:“宜置度辽将军屯五原,以防南匈奴逃亡。”朝廷不从,南匈奴须卜骨都侯等知汉与北虏交使,内怀嫌怨,欲畔,密使人诣北虏,令遣兵迎之。郑众出塞,疑有异;伺候,果得须卜使人。乃上言:“宜更置大将,以防二虏交通。”由是始置度辽营,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军事,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
秋,郡国十四大水。
冬,十月,北宫成。
丙子,募死罪系囚诣度辽营;有罪亡命者,令赎罪各有差。楚王英奉黄缣、白纨诣国相曰:“托在藩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齐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初,帝闻西域有神,其名曰佛,因遣使之天竺求其道,得其书及沙门以来。其书大抵以虚无为宗,贵慈悲不杀;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修练精神,以至为佛;善为宏阔胜大之言以劝诱愚俗。精于其道者,号曰沙门。于是中国始传其术,图其形像,而王公贵人,独楚王英最先好之。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诏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以所上班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民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民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辣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北匈奴虽遣使入贡,而寇钞不息,边城昼闭。帝议遣使报其使者,郑众上疏谏曰:“臣闻北单于所以要致汉使者,欲以离南单于之众,坚三十六国之心也;又当扬汉和亲,夸示邻敌,令西域欲归化者局足狐疑,怀土之人绝望中国耳。汉使既到,便偃蹇自信;若复遣之,虏必自谓得谋,其群臣驳议者不敢复言。如是,南庭动摇,乌桓有离心矣。南单于久居汉地,具知形势,万分离析,旋为边害。今幸有度辽之众扬威北垂,虽勿报答,不敢为患。”帝不从,复遣众往。众因上言:“臣前奉使,不为匈奴拜,单于恚恨。遣兵围臣;今复衔命,必见陵折,臣诚不忍持大汉节对毡裘独拜,如令匈奴遂能服臣,将有损大汉之强。”帝不听。众不得已,既行,在路连上书固争之;诏切责众,追还,系廷尉,会赦,归家。其后帝见匈奴来者,闻众与单于争礼之状,乃复召众为军司马。
永平九年丙寅,公元六六年夏,四月,甲辰,诏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治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及尤不治者亦以闻。
是岁,大有年。
赐皇子恭号曰灵寿王,党号曰重熹王,未有国邑。
帝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孙,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立学于南宫,号“四姓小侯”。置《五经》师,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
广陵王荆复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加恩,不考极其事,诏不得臣属吏民,唯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又使巫祭祀、祝诅。诏长水校尉樊鯈等杂治其狱,事竟,奏请诛刑。帝怒曰:“诸卿以我弟故,欲诛之。即我子,卿等敢尔邪?”鯈对曰:“天下者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臣等以荆属托母弟,陛下留圣心,加恻隐,故敢请耳;如令陛下子,臣等专诛而已。”帝叹息善之。鯈,宏之子也。
永平十年丁卯,公元六七年春,二月,广陵思王荆自杀,国除。
夏,四月,戊子,赦天下。
闰月,甲午,上幸南阳,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以娱嘉宾。还,幸南顿。冬,十二月,甲午,还宫。
初,陵阳侯丁綿卒,子鸿当袭封,上书称病,让国于弟盛,不报。既葬,乃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友人九江鲍骏遇鸿于东海,让之曰:“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乎?”鸿感悟垂涕,乃还就国。鲍骏因上书荐鸿经学至行,上征鸿为侍中。
永平十一年戊辰,公元六八年春,正月,东平王苍与诸王俱来朝,月馀,还国。帝临送归宫,凄然怀思,乃遣使手诏赐东平国中傅曰:“辞别之后,独坐不乐,因就车归,伏轼而吟,瞻望永怀,实劳我心。诵及《采菽》,以增叹息。日者问东平王:‘处家何等最乐?’王言:‘为善最乐。’其言甚大,副是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诸王子年五岁已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
永平十二年己巳,公元六九年春,哀牢王柳貌率其民五万馀户内附,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始通博南山,度兰仓水,行者苦之,歌曰:“汉德广,开不宾;度兰仓,为它人。”
初,平帝时,河、汴决坏,久而不修。建武十年,光武欲修之;浚仪令乐俊上言,民新被兵革,未宜兴役,乃止。其后汴渠东侵,日月弥广,兖、豫百姓怨叹,以为县官恒兴佗役,不先民急,会有荐乐浪王景能治水者,夏,四月,诏发卒数十万,遣景与将作谒者王吴修汴渠堤,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馀里,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无复溃漏之患。景虽简省役费,然犹以百亿计焉。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罢;乙未,以大司农牟融为司空。
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永平十三年庚午,公元七零年夏,四月,汴渠成;河、汴分流,复其旧迹。辛乙,帝行幸荥阳,巡行河渠,遂渡河,登太行,幸上党;壬寅,还宫。
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楚王英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十一月,废英,徙丹杨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住楚宫。先是有私以英谋告司徒虞延者,延以英藩戚至亲,不然其言。及英事觉,诏书切让延。
永平十四年辛未,公元七一年春,三月,甲戌,延自杀。以太常周泽行司徒事;顷之,复为太常。夏,四月,丁巳,以巨鹿太守南阳邢穆为司徒。
楚王英至丹杨,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坐死、徙者以千数,而系狱者尚数千人。
初,樊鯈弟鲔为其子赏求楚王英女,鯈闻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患,故不为也,且尔一子,奈何弃之于楚乎!”鲔不从。及楚事觉,鯈已卒,上追念鯈谨恪,故其诸子皆得不坐。
英阴疏天下名士,上得其录,有吴郡太守尹兴名,乃征兴及掾史五百馀人诣廷尉就考。诸吏不胜掠治,死者太半;惟门下掾陆续、主簿梁宏、功曹史驷勋,备受五毒,肌肉消烂,终无异辞。续母自吴来雒阳,作食以馈续。续虽见考,辞色未尝变,而对食悲泣不自胜。治狱使者问其故,续曰:“母来不得见,故悲耳。”问:“何以知之?”续曰:“母截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故知之。”使者以状闻,上乃赦兴等,禁锢终身。
颜忠、王平辞引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护泽侯邓鲤、曲成侯刘建。建等辞未尝与忠、平相见。是时,上怒甚,吏皆惶恐,诸所连及,率一切陷入,无敢以情恕者。侍御史寒朗心伤其冤,试以建等物色,独问忠、平,而二人错愕不能对。朗知其诈,乃上言:“建等无奸,专为忠、平所诬;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对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对曰:“臣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帝怒曰:“吏持两端!”促提下捶之。左右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帝曰:“谁与共为章?”对曰:“臣独作之。”上曰:“何以不与三府议?”对曰:“臣自知当必族灭,不敢多污染人。”上曰:“何故族灭?”对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穷尽奸状,反为罪人讼冤,故知当族灭,然臣所以言者,诚冀陛下一觉悟而已。臣见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一连十,考十连百。又公卿朝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冤,无敢悟陛下言者。臣今所陈,诚死无悔!”帝意解,诏遣朗出。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馀人。时天旱,即大雨。马后亦以楚狱多滥,乘间为帝言之,帝恻然感悟,夜起彷徨,由是多所降宥。
汉纪三十七(起重光作噩,尽旃蒙大渊献,凡十五年)
显宗孝明皇帝下
永平四年辛酉,公元六一年春,帝近出观览城第,欲遂校猎河内;东平王苍上书谏;帝览奏,即还宫。
秋,九月,戊寅,千乘哀王建薨,无子,国除。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冯鲂免,以河南尹沛国范迁为司徒,太仆伏恭为司空。恭,湛之兄子也。
陵乡侯梁松坐怨望、县飞书诽谤,下狱死。初,上为太子,太中大夫郑兴子众以通经知名,太子及山阳王荆因梁松以缣帛请之,众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防,蕃王不宜私通宾客。”松曰:“长者意,不可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遂不往。及松败,宾客多坐之,唯众不染于辞。
于竗王广德将诸国兵三万人攻莎车,诱莎车王贤,杀之,并其国。匈奴发诸国兵围于竗,广德请降。匈奴立贤质子不居征为莎车王,广德又攻杀之,更立其弟齐黎为莎车王。东平王苍自以至亲辅政,声望日重,意不自安,前后累上疏称:“自汉兴以来,宗室子弟无得在公卿位者,乞上骠骑将军印绶,退就蕃国。”辞甚恳切,帝乃许苍还国,而不听上将军印绶。
永平五年壬戌,公元六二年春,二月,庚戌,苍罢归藩。帝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掾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家郎,加赐钱五千万,布十万匹。
冬,十月,上行幸邺;是月还宫。
十一月,北匈奴寇五原;十二月,寇云中。南单于击却之。
是岁,发遣边民在内郡者,赐装钱,人二万。
安丰戴侯窦融年老,子孙纵诞,多不法。长子穆尚内黄公主。矫称阴太后诏,令六安侯刘盱去妇,以女妻之。盱妇家上书言状,帝大怒。尽免穆等官,诸窦为郎吏者,皆将家属归故郡,独留融京师;融寻薨。后数岁,穆等复坐事与子勋、宣皆下狱死。久之,诏还融夫人与小孙一人居雒阳。
永平六年癸亥,公元六三年春,二月,王雒山出宝鼎,献之。夏,四月,甲子,诏曰:“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其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
冬,十月,上行幸鲁;十二月,还幸阳城;壬午,还宫。
是岁,南单于適死,单于莫之子苏立,为丘除车林韑单于;数月,复死,单于適之弟长立,为湖邪尸逐侯韑单于。
永平七年甲子,公元六四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阴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北匈奴犹盛,数寇边,遣使求合市;上冀其交通,不复为寇,许之。
以东海相宋均为尚书令。初,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悉省掾、史,闭督邮府内,属县无事,百姓安业。九江旧多虎暴,常募设槛阱,而犹多伤害。均下记属县曰:“夫江、淮之有猛兽,犹北土之有鸡豚也,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阱,除削课制。”其后无复虎患。帝闻均名,故任以枢机。均谓人曰:“国家喜文法、廉吏,以为足止奸也;然文吏习为欺谩,而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流亡、盗贼为害也。均欲叩头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未及言,会迁司隶校尉。后上闻其言,追善之。
永平八年乙丑,公元六五年春,正月,己卯,司徒范迁薨。
三月,辛卯,以太尉虞延为司徒,卫尉赵熹行太尉事。
越骑司马郑众使北匈奴,单于欲令众拜,众不为屈。单于围守,闭之不与水火;众拔刀自誓,单于恐而止,乃更发使,随众还京师。初,大司农耿国上言:“宜置度辽将军屯五原,以防南匈奴逃亡。”朝廷不从,南匈奴须卜骨都侯等知汉与北虏交使,内怀嫌怨,欲畔,密使人诣北虏,令遣兵迎之。郑众出塞,疑有异;伺候,果得须卜使人。乃上言:“宜更置大将,以防二虏交通。”由是始置度辽营,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军事,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
秋,郡国十四大水。
冬,十月,北宫成。
丙子,募死罪系囚诣度辽营;有罪亡命者,令赎罪各有差。楚王英奉黄缣、白纨诣国相曰:“托在藩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齐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初,帝闻西域有神,其名曰佛,因遣使之天竺求其道,得其书及沙门以来。其书大抵以虚无为宗,贵慈悲不杀;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修练精神,以至为佛;善为宏阔胜大之言以劝诱愚俗。精于其道者,号曰沙门。于是中国始传其术,图其形像,而王公贵人,独楚王英最先好之。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诏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以所上班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民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民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辣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北匈奴虽遣使入贡,而寇钞不息,边城昼闭。帝议遣使报其使者,郑众上疏谏曰:“臣闻北单于所以要致汉使者,欲以离南单于之众,坚三十六国之心也;又当扬汉和亲,夸示邻敌,令西域欲归化者局足狐疑,怀土之人绝望中国耳。汉使既到,便偃蹇自信;若复遣之,虏必自谓得谋,其群臣驳议者不敢复言。如是,南庭动摇,乌桓有离心矣。南单于久居汉地,具知形势,万分离析,旋为边害。今幸有度辽之众扬威北垂,虽勿报答,不敢为患。”帝不从,复遣众往。众因上言:“臣前奉使,不为匈奴拜,单于恚恨。遣兵围臣;今复衔命,必见陵折,臣诚不忍持大汉节对毡裘独拜,如令匈奴遂能服臣,将有损大汉之强。”帝不听。众不得已,既行,在路连上书固争之;诏切责众,追还,系廷尉,会赦,归家。其后帝见匈奴来者,闻众与单于争礼之状,乃复召众为军司马。
永平九年丙寅,公元六六年夏,四月,甲辰,诏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治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及尤不治者亦以闻。
是岁,大有年。
赐皇子恭号曰灵寿王,党号曰重熹王,未有国邑。
帝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孙,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立学于南宫,号“四姓小侯”。置《五经》师,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
广陵王荆复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加恩,不考极其事,诏不得臣属吏民,唯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又使巫祭祀、祝诅。诏长水校尉樊鯈等杂治其狱,事竟,奏请诛刑。帝怒曰:“诸卿以我弟故,欲诛之。即我子,卿等敢尔邪?”鯈对曰:“天下者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臣等以荆属托母弟,陛下留圣心,加恻隐,故敢请耳;如令陛下子,臣等专诛而已。”帝叹息善之。鯈,宏之子也。
永平十年丁卯,公元六七年春,二月,广陵思王荆自杀,国除。
夏,四月,戊子,赦天下。
闰月,甲午,上幸南阳,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以娱嘉宾。还,幸南顿。冬,十二月,甲午,还宫。
初,陵阳侯丁綿卒,子鸿当袭封,上书称病,让国于弟盛,不报。既葬,乃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友人九江鲍骏遇鸿于东海,让之曰:“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乎?”鸿感悟垂涕,乃还就国。鲍骏因上书荐鸿经学至行,上征鸿为侍中。
永平十一年戊辰,公元六八年春,正月,东平王苍与诸王俱来朝,月馀,还国。帝临送归宫,凄然怀思,乃遣使手诏赐东平国中傅曰:“辞别之后,独坐不乐,因就车归,伏轼而吟,瞻望永怀,实劳我心。诵及《采菽》,以增叹息。日者问东平王:‘处家何等最乐?’王言:‘为善最乐。’其言甚大,副是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诸王子年五岁已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
永平十二年己巳,公元六九年春,哀牢王柳貌率其民五万馀户内附,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始通博南山,度兰仓水,行者苦之,歌曰:“汉德广,开不宾;度兰仓,为它人。”
初,平帝时,河、汴决坏,久而不修。建武十年,光武欲修之;浚仪令乐俊上言,民新被兵革,未宜兴役,乃止。其后汴渠东侵,日月弥广,兖、豫百姓怨叹,以为县官恒兴佗役,不先民急,会有荐乐浪王景能治水者,夏,四月,诏发卒数十万,遣景与将作谒者王吴修汴渠堤,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馀里,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无复溃漏之患。景虽简省役费,然犹以百亿计焉。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罢;乙未,以大司农牟融为司空。
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永平十三年庚午,公元七零年夏,四月,汴渠成;河、汴分流,复其旧迹。辛乙,帝行幸荥阳,巡行河渠,遂渡河,登太行,幸上党;壬寅,还宫。
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楚王英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十一月,废英,徙丹杨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住楚宫。先是有私以英谋告司徒虞延者,延以英藩戚至亲,不然其言。及英事觉,诏书切让延。
永平十四年辛未,公元七一年春,三月,甲戌,延自杀。以太常周泽行司徒事;顷之,复为太常。夏,四月,丁巳,以巨鹿太守南阳邢穆为司徒。
楚王英至丹杨,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坐死、徙者以千数,而系狱者尚数千人。
初,樊鯈弟鲔为其子赏求楚王英女,鯈闻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患,故不为也,且尔一子,奈何弃之于楚乎!”鲔不从。及楚事觉,鯈已卒,上追念鯈谨恪,故其诸子皆得不坐。
英阴疏天下名士,上得其录,有吴郡太守尹兴名,乃征兴及掾史五百馀人诣廷尉就考。诸吏不胜掠治,死者太半;惟门下掾陆续、主簿梁宏、功曹史驷勋,备受五毒,肌肉消烂,终无异辞。续母自吴来雒阳,作食以馈续。续虽见考,辞色未尝变,而对食悲泣不自胜。治狱使者问其故,续曰:“母来不得见,故悲耳。”问:“何以知之?”续曰:“母截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故知之。”使者以状闻,上乃赦兴等,禁锢终身。
颜忠、王平辞引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护泽侯邓鲤、曲成侯刘建。建等辞未尝与忠、平相见。是时,上怒甚,吏皆惶恐,诸所连及,率一切陷入,无敢以情恕者。侍御史寒朗心伤其冤,试以建等物色,独问忠、平,而二人错愕不能对。朗知其诈,乃上言:“建等无奸,专为忠、平所诬;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对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对曰:“臣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帝怒曰:“吏持两端!”促提下捶之。左右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帝曰:“谁与共为章?”对曰:“臣独作之。”上曰:“何以不与三府议?”对曰:“臣自知当必族灭,不敢多污染人。”上曰:“何故族灭?”对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穷尽奸状,反为罪人讼冤,故知当族灭,然臣所以言者,诚冀陛下一觉悟而已。臣见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一连十,考十连百。又公卿朝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冤,无敢悟陛下言者。臣今所陈,诚死无悔!”帝意解,诏遣朗出。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馀人。时天旱,即大雨。马后亦以楚狱多滥,乘间为帝言之,帝恻然感悟,夜起彷徨,由是多所降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