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四签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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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比一路嗅着走过院里杂乱的坑坑洼洼,来到了高墙下面,被堵到这儿后,急得它嗥嗥直叫。最后,到了一个有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看来人们常常爬上爬下,砖缝磨损了,砖角也被磨没了。福尔摩斯先爬过去,再从我手里接过狗,随后,我也爬了过去。正当我爬到墙上的时候,他说:“看见白灰上的血印没有,那是装木腿的人留下的手印。案发到现在已经二十八个小时,幸亏没下大雨,托比还能找着马路上的气味。”
当我们穿过车水马龙的伦敦大马路上,我有点担心,托比还能追着气味,确定凶手吗?然而,托比的表现给我吃了定心丸,它摇摇摆摆地、坚定地在前面带路。显然是这儿的木榴油味盖住了其他味。
福尔摩斯道:“不要以为我破这个案子只是靠了作案者之一把脚踩进了化学药品。其实用其它一些方法照样可以捕获凶犯。不过,既然幸运之神将这种最便利的方法送到了我们手中,倘若忽略了它,我不就成了大蠢人。不管怎样,目前这件案子中一些需要费点脑筋方能解决的问题,由于这个发现变得简单多了。而仅从一个简单的线索来破案,显然难以显现我们的功绩。”
我说:“功绩还是挺多的。福尔摩斯,我总觉得,你这次使用的方法比在侯坡谋杀案中合作的方法要更令人摸不着头脑。举例说吧,你凭什么那么自信地描述那位假肢人呢?”
“咳,老兄,那再简单不过了。我并不想自吹自擂,案子的整个都是显而易见的。大致是这样:两位负责看守囚犯的军官得到了一份藏宝图。一位名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这张图。你不记得吧,在摩丝坦少校的那张图纸上就有这个名字。他在图纸上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所谓‘四签名’。根据这张图纸,这两位军官,也许是他们中的一个觅到了宝物,并带回了英国。我们可以判断出,这位带回宝物的人后来并没有完全执行他们当初的约定,为什么乔纳森·斯莫尔没有得到财宝呢?答案很明显,这张图是在摩丝坦监管囚犯的日子画的。乔纳森·斯莫尔和他的伙伴全都是囚犯,当时又不可能逃走,所以他们无法去藏宝处把财宝取走。”
我说:“这只不过是揣测而已。”
“并不尽然。不是毫无事实根据的假设。咱们先来看看假设是如何与事实相吻合的。舒尔托少校携带财宝回国后,过了好几年平安无事的日子。后来他收到了一封印度来信,惊恐不已,那是为什么?信上写的又是什么呢?”
“信上说:被他愚弄欺骗的囚犯们已经刑满出狱了。”我回答道。
“与其说刑满出狱,倒不如说是越狱逃出来的符合事实,因为舒尔托清楚他们的刑期。倘若是刑满出狱,他何必那么惊慌失措。从这以后他采取了什么措施呢?他对装有木制假腿的人格外警惕。这位装着假木腿的人肯定是白种人,否则他就不会误伤过一位装假木肢的白种商人。现在可以肯定,在这张图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其他的是印度人或伊斯兰教徒,所以,咱们可以十分肯定这位装假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觉得这些推理合乎情理吗?”
“不错,非常明了、扼要。”
“那么,咱们现在再站在乔纳森·斯莫尔的立场,分析一下他的思路。他回英国来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他的那份应得的财宝,一是向愚弄欺骗了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而且极有可能还买通了舒尔托家中的什么人。有一个叫赖尔?拉奥的男仆,这人咱们没见过,但据泊恩斯同太太说他是个品行极其恶劣的家伙,斯莫尔不可能找到财宝,因为除了少校和他的一名忠实仆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藏宝的地方。有一天斯莫尔突然得到少校病危的消息,他深恐财宝的秘密将会随少校一同进入坟墓,情急之中,他冒着被抓住的危险,跑到这位濒临死亡的人的窗前,因为当时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床前,他无法进屋。怀着对死者的无比仇恨与急于获得财宝的心情,当晚他还是溜进了屋子,翻遍了死者的私人文件,希望从中能找到藏宝的线索,结果令他大失所望,他便留下了那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表记。显然,他打算先把少校杀了,然后在尸体旁留一个同样的表记,表示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正义,为了替同伴们报仇。在犯罪史中,像这种稀奇古怪的办法并不少见,还常常指明犯罪的一些踪迹。这一切你都领会了吗?”
“非常清楚。”
“舒尔托少校死了,藏宝处还是个秘密。他该怎么办呢?没办法,他只能偷偷观察舒尔托后人的一举一动了。也可能他时而出国,时而回来打探结果,而当这个秘密被舒尔托长子发现后,马上就有人告诉了他。这也就证明了我的另一观点,有人接应他。带了一条假腿的乔纳森是决不会爬过巴索洛纽·舒尔托家的高楼的。于是他找了一个奇怪的同伙,让他的同伙先爬过楼。只可惜很不小心,这个同伙的脚丫踩到了木馏油,这就需要托比出场,带着你这样一个只拿一半工资的军官一瘸一拐地走了六英里。”
“照这样的推测,凶手不是乔纳森,而是他的同伙了。”
“是的。可能他还反对这样做,因为他曾在屋里不住地顿足。他和死者并没有深仇大恨,不值得他这样蛮干,而且,杀人偿命,他是不乐意以身试法的。他的同党兽性大发,用毒刺刺死了巴索洛纽。对此他是没有想到的。待他跨进屋里,这已成了事实。没有办法,他只得留下纸条,带了宝物,和他的同伙一起逃走了。这些情况都是根据事实推测出来的,不是胡思乱想。说到他的外貌,你想,安达曼岛酷热难耐,在那儿被押多年,能不是已到中年肤色黝黑吗?根据一个人步子的大小可以算出他个子的高矮来,至于他脸上的胡子,那是撒迪厄斯?舒尔托亲眼所见。这些差不多都说全了吧。”
“还有他的那个同伙呢。”
“哦,他呀,没有多少玄妙,不难对付。不过,你马上就会全知道的。早上的空气真新鲜啊!瞧那朵红云,就像大火烈鸟身上的一根羽毛,真漂亮!红日已越过伦敦的云层。被阳光照耀的人有千千万万;我赌咒,此时此刻,像咱们两个这样肩负如此离奇使命的,恐怕还找不出第二对。在如此博大的自然界中,咱们的一点儿雄心和斗志显得多么的渺小啊!你读吉恩?保尔的著作有什么感想吗?”
“当然有。我是先读了卡莱尔的著作后,回过头来才品味他的作品的。”
“这如同由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讲过一句深奥且意味深长的话:‘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瞧,这里讲到了比较和鉴别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崇高的见证。在理查特的作品中你能找到许多精神食粮。你没带枪,对吗?”
“我有这根手杖。”
“等一找到匪穴,可能就需要这类武器了。乔纳森交给你解决,要是他的同伙不老实,我就打死他。”
说着,他掏出了他的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然后又放回他短上衣的右边口袋里。我们跟随托比来到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两旁的半村舍式的别墅。我们行走在曲折的街道上,作坊工人和码头工人都已起床,家庭妇女们正开门打扫阶庭。在街拐角,四方屋顶的小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们正从酒馆出来,用他们的衣袖擦抹残留在胡须上的酒滴。街头的那些狗瞪大眼睛看着我们,而我们无与伦比的托比却毫不畏惧。它决不左顾右盼,只是鼻子冲着地直往前冲,只是偶尔从鼻子里发出阵阵急促的吭吭声,说明那股木溜油的气味仍很浓厚。
我们经过了斯特若萨姆区,布累刻斯顿区,堪伯维尔区,绕过许多条小街,一直走到奥弗尔区东面,最后来到了肯尼顿胡同。我们所追踪的对象好像专拣古怪弯曲的路走,大概是为了躲避被人跟踪。只要有小路,他们就决不走大道。在肯尼顿胡同的巷脚,他们向左行转,经过证券街,威尔斯街,然后到达骑士街。托比不再往前走了,它一只耳朵下垂,另一只耳朵竖立着,来回乱跑。似乎拿不定主意。然后,它又原地打了几个转,不住地抬起头来注视着我们,仿佛想搏得对处在困境中的它的同情。
福尔摩斯呵叱道:“托比怎么了?罪犯肯定不会乘马车或汽球逃跑的。”
我说:“他们也许在这儿停留了一会儿。”
“哦,好了,它又往前走了。”我的搭档舒了一口气,说道。
果然,托比又向前跑去。我的朋友高兴地说:“好了,它又走了。”这次,托比往四下闻了闻,迅速下定决心,毫无犹豫地向前冲去。此时,托比已不再需要用鼻子嗅着气味,而只是牵直了绳子往前飞奔,好像气味比原先更浓了。见此情景,福尔摩斯兴奋得两眼发亮,仿佛贼穴就在前面。
经过九榆树,我们到达了白摸酒店旁的普罗德利克和纳尔逊大木场。托比兴奋地穿过角门,冲进锯木工人已经开始工作的木场,穿过成堆的锯末和刨花,一路飞跑在两旁堆满木材的小路上,最后,得意地跳上了一只木桶,那只木桶还在手推车上没卸下来。托比站在木桶上,伸着舌头,眨着眼睛望着我们。空气里弥漫了很浓的木馏油味,木桶上和推车的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目瞪口呆,我们对望了一阵,不觉哈哈大笑起来。
托比一路嗅着走过院里杂乱的坑坑洼洼,来到了高墙下面,被堵到这儿后,急得它嗥嗥直叫。最后,到了一个有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看来人们常常爬上爬下,砖缝磨损了,砖角也被磨没了。福尔摩斯先爬过去,再从我手里接过狗,随后,我也爬了过去。正当我爬到墙上的时候,他说:“看见白灰上的血印没有,那是装木腿的人留下的手印。案发到现在已经二十八个小时,幸亏没下大雨,托比还能找着马路上的气味。”
当我们穿过车水马龙的伦敦大马路上,我有点担心,托比还能追着气味,确定凶手吗?然而,托比的表现给我吃了定心丸,它摇摇摆摆地、坚定地在前面带路。显然是这儿的木榴油味盖住了其他味。
福尔摩斯道:“不要以为我破这个案子只是靠了作案者之一把脚踩进了化学药品。其实用其它一些方法照样可以捕获凶犯。不过,既然幸运之神将这种最便利的方法送到了我们手中,倘若忽略了它,我不就成了大蠢人。不管怎样,目前这件案子中一些需要费点脑筋方能解决的问题,由于这个发现变得简单多了。而仅从一个简单的线索来破案,显然难以显现我们的功绩。”
我说:“功绩还是挺多的。福尔摩斯,我总觉得,你这次使用的方法比在侯坡谋杀案中合作的方法要更令人摸不着头脑。举例说吧,你凭什么那么自信地描述那位假肢人呢?”
“咳,老兄,那再简单不过了。我并不想自吹自擂,案子的整个都是显而易见的。大致是这样:两位负责看守囚犯的军官得到了一份藏宝图。一位名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这张图。你不记得吧,在摩丝坦少校的那张图纸上就有这个名字。他在图纸上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所谓‘四签名’。根据这张图纸,这两位军官,也许是他们中的一个觅到了宝物,并带回了英国。我们可以判断出,这位带回宝物的人后来并没有完全执行他们当初的约定,为什么乔纳森·斯莫尔没有得到财宝呢?答案很明显,这张图是在摩丝坦监管囚犯的日子画的。乔纳森·斯莫尔和他的伙伴全都是囚犯,当时又不可能逃走,所以他们无法去藏宝处把财宝取走。”
我说:“这只不过是揣测而已。”
“并不尽然。不是毫无事实根据的假设。咱们先来看看假设是如何与事实相吻合的。舒尔托少校携带财宝回国后,过了好几年平安无事的日子。后来他收到了一封印度来信,惊恐不已,那是为什么?信上写的又是什么呢?”
“信上说:被他愚弄欺骗的囚犯们已经刑满出狱了。”我回答道。
“与其说刑满出狱,倒不如说是越狱逃出来的符合事实,因为舒尔托清楚他们的刑期。倘若是刑满出狱,他何必那么惊慌失措。从这以后他采取了什么措施呢?他对装有木制假腿的人格外警惕。这位装着假木腿的人肯定是白种人,否则他就不会误伤过一位装假木肢的白种商人。现在可以肯定,在这张图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其他的是印度人或伊斯兰教徒,所以,咱们可以十分肯定这位装假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觉得这些推理合乎情理吗?”
“不错,非常明了、扼要。”
“那么,咱们现在再站在乔纳森·斯莫尔的立场,分析一下他的思路。他回英国来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他的那份应得的财宝,一是向愚弄欺骗了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而且极有可能还买通了舒尔托家中的什么人。有一个叫赖尔?拉奥的男仆,这人咱们没见过,但据泊恩斯同太太说他是个品行极其恶劣的家伙,斯莫尔不可能找到财宝,因为除了少校和他的一名忠实仆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藏宝的地方。有一天斯莫尔突然得到少校病危的消息,他深恐财宝的秘密将会随少校一同进入坟墓,情急之中,他冒着被抓住的危险,跑到这位濒临死亡的人的窗前,因为当时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床前,他无法进屋。怀着对死者的无比仇恨与急于获得财宝的心情,当晚他还是溜进了屋子,翻遍了死者的私人文件,希望从中能找到藏宝的线索,结果令他大失所望,他便留下了那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表记。显然,他打算先把少校杀了,然后在尸体旁留一个同样的表记,表示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正义,为了替同伴们报仇。在犯罪史中,像这种稀奇古怪的办法并不少见,还常常指明犯罪的一些踪迹。这一切你都领会了吗?”
“非常清楚。”
“舒尔托少校死了,藏宝处还是个秘密。他该怎么办呢?没办法,他只能偷偷观察舒尔托后人的一举一动了。也可能他时而出国,时而回来打探结果,而当这个秘密被舒尔托长子发现后,马上就有人告诉了他。这也就证明了我的另一观点,有人接应他。带了一条假腿的乔纳森是决不会爬过巴索洛纽·舒尔托家的高楼的。于是他找了一个奇怪的同伙,让他的同伙先爬过楼。只可惜很不小心,这个同伙的脚丫踩到了木馏油,这就需要托比出场,带着你这样一个只拿一半工资的军官一瘸一拐地走了六英里。”
“照这样的推测,凶手不是乔纳森,而是他的同伙了。”
“是的。可能他还反对这样做,因为他曾在屋里不住地顿足。他和死者并没有深仇大恨,不值得他这样蛮干,而且,杀人偿命,他是不乐意以身试法的。他的同党兽性大发,用毒刺刺死了巴索洛纽。对此他是没有想到的。待他跨进屋里,这已成了事实。没有办法,他只得留下纸条,带了宝物,和他的同伙一起逃走了。这些情况都是根据事实推测出来的,不是胡思乱想。说到他的外貌,你想,安达曼岛酷热难耐,在那儿被押多年,能不是已到中年肤色黝黑吗?根据一个人步子的大小可以算出他个子的高矮来,至于他脸上的胡子,那是撒迪厄斯?舒尔托亲眼所见。这些差不多都说全了吧。”
“还有他的那个同伙呢。”
“哦,他呀,没有多少玄妙,不难对付。不过,你马上就会全知道的。早上的空气真新鲜啊!瞧那朵红云,就像大火烈鸟身上的一根羽毛,真漂亮!红日已越过伦敦的云层。被阳光照耀的人有千千万万;我赌咒,此时此刻,像咱们两个这样肩负如此离奇使命的,恐怕还找不出第二对。在如此博大的自然界中,咱们的一点儿雄心和斗志显得多么的渺小啊!你读吉恩?保尔的著作有什么感想吗?”
“当然有。我是先读了卡莱尔的著作后,回过头来才品味他的作品的。”
“这如同由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讲过一句深奥且意味深长的话:‘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瞧,这里讲到了比较和鉴别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崇高的见证。在理查特的作品中你能找到许多精神食粮。你没带枪,对吗?”
“我有这根手杖。”
“等一找到匪穴,可能就需要这类武器了。乔纳森交给你解决,要是他的同伙不老实,我就打死他。”
说着,他掏出了他的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然后又放回他短上衣的右边口袋里。我们跟随托比来到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两旁的半村舍式的别墅。我们行走在曲折的街道上,作坊工人和码头工人都已起床,家庭妇女们正开门打扫阶庭。在街拐角,四方屋顶的小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们正从酒馆出来,用他们的衣袖擦抹残留在胡须上的酒滴。街头的那些狗瞪大眼睛看着我们,而我们无与伦比的托比却毫不畏惧。它决不左顾右盼,只是鼻子冲着地直往前冲,只是偶尔从鼻子里发出阵阵急促的吭吭声,说明那股木溜油的气味仍很浓厚。
我们经过了斯特若萨姆区,布累刻斯顿区,堪伯维尔区,绕过许多条小街,一直走到奥弗尔区东面,最后来到了肯尼顿胡同。我们所追踪的对象好像专拣古怪弯曲的路走,大概是为了躲避被人跟踪。只要有小路,他们就决不走大道。在肯尼顿胡同的巷脚,他们向左行转,经过证券街,威尔斯街,然后到达骑士街。托比不再往前走了,它一只耳朵下垂,另一只耳朵竖立着,来回乱跑。似乎拿不定主意。然后,它又原地打了几个转,不住地抬起头来注视着我们,仿佛想搏得对处在困境中的它的同情。
福尔摩斯呵叱道:“托比怎么了?罪犯肯定不会乘马车或汽球逃跑的。”
我说:“他们也许在这儿停留了一会儿。”
“哦,好了,它又往前走了。”我的搭档舒了一口气,说道。
果然,托比又向前跑去。我的朋友高兴地说:“好了,它又走了。”这次,托比往四下闻了闻,迅速下定决心,毫无犹豫地向前冲去。此时,托比已不再需要用鼻子嗅着气味,而只是牵直了绳子往前飞奔,好像气味比原先更浓了。见此情景,福尔摩斯兴奋得两眼发亮,仿佛贼穴就在前面。
经过九榆树,我们到达了白摸酒店旁的普罗德利克和纳尔逊大木场。托比兴奋地穿过角门,冲进锯木工人已经开始工作的木场,穿过成堆的锯末和刨花,一路飞跑在两旁堆满木材的小路上,最后,得意地跳上了一只木桶,那只木桶还在手推车上没卸下来。托比站在木桶上,伸着舌头,眨着眼睛望着我们。空气里弥漫了很浓的木馏油味,木桶上和推车的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目瞪口呆,我们对望了一阵,不觉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