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天下第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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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目送她远去,而是盯着那只空了的酒碗。
二百元钱足够支付餐费,对于摆小摊的老板来说,这两张钞票足以让他眉花眼笑。可是,二百元对于连城璧、秦王、岳不群、百晓生那样的大人物而言,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这就是大人物与小人物的差别,终其一生,小摊老板也无法企及大人物的生活圈子,只能遥遥远望,羡慕赞叹。
我又想到自己,如果单纯以智力计算,百晓生强过我太多。
他把樱花别墅一役作为棋局,左右调度,自如进退,运筹帷幄,算无遗策。而我,只是棋局中的一子,无论我是车马炮还是过河小卒,都只是一枚棋子而已,既决定不了自己的命运,也决定不了整盘棋的胜负。
可笑的是,我曾经将这一局的成败全都背负在肩上,妄图以一己之力,挽救连城璧和枪手们的性命。
“你不知道,我会死吗?”我在心底喃喃地问。
忽然之间,我的视线被眼中的潮润所模糊,看不清那酒碗和碗底的钞票。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如果不是岳不群手下留情,我或许早就横尸于“不死鸟”阵中了。即使最后秦王以奔雷狂车、霸王神枪出手,也没能消灭岳不群,对方仍有余力将我击杀。
岳不群惜才,我才能绝地逃生。
如果他的念头稍有变化,可能困局中第一个血溅当场的就是我。
我被出卖了,而且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差一点还要跟出卖我的人山盟海誓、白头偕老。
“先生,请问——”那女孩子的声音从我侧面传过来。
我转过身,急切间视线模糊,竟然看不清她。
“先生,我刚刚无意中听到你和你的朋友交谈,实在唐突冒昧,我想请问你,有没有见到丐帮的江湖人物?我知道,丐帮今晚聚集于此地,有非常大的行动——别误会,我不是丐帮的人,但我的朋友在里面,我今晚必须阻止我的朋友参与行动,所以……如果你跟今晚的事有关,可否告诉我,丐帮的人在哪里?”她皱着眉头,口吻真诚、语无伦次地讲了这么多,但说的话却十分幼稚。
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如果他们有所行动,一定会极度秘密,而不是在长街上大肆张扬,弄得路人皆知。
我摇头:“抱歉,我不知道丐帮的人在哪里。”
女孩子望着我,好看的眉毛轻轻挑了挑,问了另一个更有幼稚的问题:“那么,你不也是丐帮的吗?你的样子,你的衣着打扮,你的头发……还有,不是只有丐帮才会到这种地方来吃饭吗?如果你不是丐帮的,又是哪里的?”
我不禁语塞,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和鞋子。
实际上,我穿得像个“正常人”,绝对不是衣衫破烂的丐帮形象。照这个女孩子的逻辑,吃不起大餐、只能吃小摊的人全都是丐帮中人,那么济南城至少有五分之三的人属于那个天下第一大帮了。
“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女孩子有些不安。
我看着她的幼稚模样,胸口里的气消散得一干二净,耐下心来解释:“不是所有穿得破、吃得差的人就属于丐帮,那是一个很大的帮会,想要加入,都得经过很严苛的考验。丐帮有事,必定是江湖大事,像你这样不懂江湖规矩的人最好不要乱闯乱问,免得搭上自己的性命。江湖上的事不是儿戏,一旦打起来,真的会死人的。”
女孩子认真地辩解:“我当然知道会死人,所以才从西班牙急着赶回来,务必要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朋友。江湖是个大染缸,就算是好人掉进去,也会变得面目全非,你说呢?”
我苦笑着点头:“没错没错,江湖是个大染缸,这是绝对的真理。”
女孩子叹了口气:“如果你肯帮我找到我朋友,我一定会重重地酬谢你。我离开济南五年了,很多地方都大变样,实在是太陌生了,我需要你的帮助,可以帮我吗?”
我并不在意对方的酬谢,只不过她能从遥远的西班牙飞回来阻止朋友参与江湖战事,也算得上是性情中人。所以,如果只是举手之劳,我乐意帮她这个忙。
巧合的是,来樱花别墅之前,我正好与丐帮的大人物有所交集,打个电话就能解决面前这女孩子的难题。
“我帮你。”我说。
女孩子惊喜地咬着唇笑了:“真的?那太好了,其实我刚刚走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得出你是个好人。”
其实,我是不是好人姑且不论,但如果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牵挂着,她的朋友应该感到幸运才对。
我取出手机,在脑海中寻找着一个电话号码。
在红袖招家中那一晚,我从书橱侧面贴着的备忘录上看到了几个电话号码,其中一个后面有“2016年新号”的标记。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就红袖招使用的新号码。
我拨了那个号码,然后把手机放在耳边,静静地等待对方接电话。
女孩子早就忘记了面前的牛肉面,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仿佛已经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
可惜的是,那个号码无人接听。
我想了想,继续拨打第二个号码。
那备忘录上共有四个号码,除了第一个之外,其余三个没有任何标记。
当我把四个号码全都打了一遍之后,不禁有些失望,因为四个号码无一例外地全都无人接听。
“怎么样?”女孩子满怀希望地问。
“可能我朋友睡得比较死,怎么打都不接,稍等等吧——”我刚刚说到这里,手机就响起来,屏幕上显示的,正是我刚刚拨出的第一个号码。
我接了电话,对方的声音十分警惕:“哪位?”
那不是红袖招的声音,而是一个极其沙哑的男人声音。
我冷静地回答:“我姓夏,请找我的朋友也就是这电话的主人听电话。”
那男人不耐烦地吼了一声:“你神经病啊大半夜的,我管你姓夏还是姓冬的!滚远点,再乱打电话扰民我就报警了啊!”
我禁不住微笑起来,因为对方很明显使用了电话变声器。要知道,这种变声器只能在短句、短词汇上巧妙地改变发声,一旦遇到长句子,就会应接不暇,每句话总有三分之一露出破绽来。
“我姓夏,昨天刚刚在你家里见过,还一起吃过饭。今天托你找人,没有恶意,有酬劳的。”我直截了当地说。
对方愣了愣,听筒里嗤啦嗤啦响了两声,想必是将变声器拿掉了。
“夏先生,夤夜来电,定是急事。那休怪我狮子大张口啊,一万块咨询费,少一分都免谈。”这次,听筒里传出的是红袖招本人的声音。
只要能用钱搞定的都不是大事,既然红袖招开口要价,这件事就成功了一半。
“找个人,这个人叫——”我这才意识到,女孩子并没有说出她朋友的名字。
“倪红雪,我朋友的名字,倪红雪。”女孩子很聪明,立刻报上名字。
我对着话筒重复:“倪红雪,我要找的这个人叫倪红雪。你找到这人,就给我来电话,我现在是在经十路、山大路交叉口向北的鬼市上。”
电话彼端的红袖招突然沉默下去,半分钟多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喂,你还在听吗?找到这个人,我给你转账一万块。”我说。
红袖招再度开口:“我还在,只不过你得先告诉我,到底是谁找倪红雪?”
我向那女孩子低语:“你的名字,快告诉我。”
女孩子立刻回答:“我也姓倪,倪冰儿。”
我意识到“倪红雪、倪冰儿”肯定是一家人,而且两人很可能是亲姐妹。
“如果你找到那个人,就告诉她,是倪冰儿在找她。”我对着电话说。
红袖招的声音变得异常古怪:“夏先生,你等着,半小时内,我带倪红雪到鬼市去找你。记住,我们这是死约会,不见不散。”
我满口答应:“死约会,等你。”
挂了电话,我告诉女孩子:“倪小姐,耐心等等,半小时内你朋友就过来。”
女孩子脸上的愁容已经一扫而空,连连点头:“谢谢夏先生,也谢谢你的朋友。”
对于红袖招,我只有同情、怜悯。如果不是有难言之隐,谁会去做下三滥的事?我请她帮忙找人,支付给她酬劳,也算是间接地帮她赚钱。
“倪小姐,先吃面吧,再不吃就凉了。”我说。
“请叫我冰儿就好了。”她愉快地说,然后低头吃面。
奇怪的是,接下来的十分钟内,陆续有七八个人走过来,分散在几个摊子前,各自点餐。
鬼市热闹起来,但我的心却变得越来越肃杀。
很明显,这些都不是普通人,而是目的各异的江湖人。
我只在电话里告诉过红袖招自己的位置,如果消息泄密,只会跟红袖招有关。换句话说,这些人全都来自于丐帮。
红袖招说的是半小时内到,但只过了十五分钟,她就出现在我面前。
“夏先生,这么快就又有见面的机会,实在是出乎我的预料。说吧,你到底有什么目的?”红袖招毫不客气地在我对面坐下,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口袋外面凸出短枪的样子。
如果忘掉她过去做的事,只看现在的素颜,她还是非常清丽可爱的一个女孩子。江湖的确是个大染缸,红袖招是丐帮的人,所以才会深度融入这个复杂的社会,将自己变得面目全非。
“姐姐——”我身边的倪冰儿大叫一声。
我不禁一怔,但随即明白,红袖招并非对方的真名。原来,对方在丐帮论资排辈之时,使用了真名中的一个“红”字为姓氏。
“冰儿,跟我说,他有没有欺负你?”红袖招仍然对我戒心十足。
我摇头苦笑:“欺负她?我哪有这份闲心?如果你不接电话的话,我早就把她交给警察了。你倒是好,只告诉她一个模糊地址,连电话号码都不留下,要她大半夜地流落街头。如果不是遇到我,她该怎么办?”
既然红袖招跟倪冰儿是姐妹俩,这意外落到我头上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二位姐妹相见,一定有很多私房话要说,我就不多打扰了,再见。”我站起来,向着红袖招伸过手去。
“且慢,请坐。”红袖招眼中的杀气渐渐消退。
我慢慢坐下,环顾左右。
红袖招会意,举手一挥,刚刚坐下的七八个人立刻站起来,无声地向黑暗中退去。
“我们其实是一家人。”红袖招微笑起来。
倪冰儿起身,要坐到红袖招那边去。
“冰儿,你不要动,就坐在夏先生身边。”红袖招吩咐。
“是,姐姐。”倪冰儿十分乖巧,把小凳子向我拖近,跟我肩并肩坐着。
我知道,红袖招一定有话要说。
仔细看,她们两姐妹的面目有些近似,但倪冰儿如空谷幽兰,不食人间烟火一般,气质超凡脱俗,非红尘俗世中的女孩子可以相比的。
“倒酒。”红袖招吩咐。
倪冰儿答应一声,拿起一瓶酒来,但却拧不开盖子,只得向我求助。
我拧掉瓶盖,在两只酒碗里倒满了酒。
这一次,我们没有用砂锅烫酒,也没有用打火机烧酒,而只是干干净净、平平淡淡的两碗二锅头。
“喝了这一碗,敢不敢?”红袖招问。
“有什么不敢的?只要你给我一个恰当的理由。”我低声回应。
“喝了这碗酒,我求你件事。”红袖招说。
“这是求人的样子吗?最起码,你也应该先干为敬。”我说。
红袖招太傲气,即使她说“求”字的时候,也似乎高高在上。
事实上,她也说过,丐帮已经式微,昔日“江湖第一大帮”只剩下一个空壳子,没有任何傲人的资本了。她这样做,只是为了维护可怜的那点自尊。
自尊过度,即变成了自卑,生怕别人瞧不起她。
“好,我先干为敬。”红袖招点头,端起酒碗,一饮而尽,随即拧开另一瓶酒,再次倒满。
“何事求我?”我淡淡地问。
她倒也真是爽快,向倪冰儿一指:“她是我妹妹,我想把她托付给你,从今天起,她就是你的人。我知道,像夏先生一样的大人物,身边必定不会缺少豪门靓女,这件事的确令你为难。可是,我只有这唯一的一个妹妹,她比我的眼珠子更金贵。如果我有别的办法,就不会托付夏先生了。你也能想到,丐帮之中根本没有什么青年才俊,就算有,我也不想让冰儿再跟丐帮发生任何联系。这么多年来,我甚至都没有告诉她我是丐帮中人。昔日,天下英雄都以交接丐帮为荣,但那些繁华盛世全都过去了,今日谁还瞧得起丐帮呢?如果夏先生能答应,我红袖招这条命就是你的,要死要活,任你驱使。”
这件事真的大大出乎我的预料,但红袖招这样说了,绝对是向我袒露了一颗赤胆忠心。如果我再推诿,就真的是伤了她的心。
“好。”我端起酒碗,亦一饮而尽。
“你答应了?”红袖招追问。
我点头:“从今往后,你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谁若欺负她,就是欺负我夏天石。”
“呵呵呵呵……真是有趣,真是有趣之极,两位是在这里演古装苦情戏吗?竟然采用了饮酒托孤的老套手法……可惜啊可惜,这种桥段早就过时了,你们二位为何不正视现实,用二十一世纪的现实手法来解决‘托孤’之事?真是好笑,好笑极了……”百晓生来得极快,开口之时,应该还在百步之外。等到最后几个字落下,他已经到了我们的桌前。
原来,他的脚下踩着一只迷你型的电动代步车,无声无息,风驰电掣。
“你以为我们很老套?只有老套的人,才值得信任,不是吗?”红袖招紧握着那只碗,久久不肯放下。
我没有目送她远去,而是盯着那只空了的酒碗。
二百元钱足够支付餐费,对于摆小摊的老板来说,这两张钞票足以让他眉花眼笑。可是,二百元对于连城璧、秦王、岳不群、百晓生那样的大人物而言,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这就是大人物与小人物的差别,终其一生,小摊老板也无法企及大人物的生活圈子,只能遥遥远望,羡慕赞叹。
我又想到自己,如果单纯以智力计算,百晓生强过我太多。
他把樱花别墅一役作为棋局,左右调度,自如进退,运筹帷幄,算无遗策。而我,只是棋局中的一子,无论我是车马炮还是过河小卒,都只是一枚棋子而已,既决定不了自己的命运,也决定不了整盘棋的胜负。
可笑的是,我曾经将这一局的成败全都背负在肩上,妄图以一己之力,挽救连城璧和枪手们的性命。
“你不知道,我会死吗?”我在心底喃喃地问。
忽然之间,我的视线被眼中的潮润所模糊,看不清那酒碗和碗底的钞票。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如果不是岳不群手下留情,我或许早就横尸于“不死鸟”阵中了。即使最后秦王以奔雷狂车、霸王神枪出手,也没能消灭岳不群,对方仍有余力将我击杀。
岳不群惜才,我才能绝地逃生。
如果他的念头稍有变化,可能困局中第一个血溅当场的就是我。
我被出卖了,而且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差一点还要跟出卖我的人山盟海誓、白头偕老。
“先生,请问——”那女孩子的声音从我侧面传过来。
我转过身,急切间视线模糊,竟然看不清她。
“先生,我刚刚无意中听到你和你的朋友交谈,实在唐突冒昧,我想请问你,有没有见到丐帮的江湖人物?我知道,丐帮今晚聚集于此地,有非常大的行动——别误会,我不是丐帮的人,但我的朋友在里面,我今晚必须阻止我的朋友参与行动,所以……如果你跟今晚的事有关,可否告诉我,丐帮的人在哪里?”她皱着眉头,口吻真诚、语无伦次地讲了这么多,但说的话却十分幼稚。
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如果他们有所行动,一定会极度秘密,而不是在长街上大肆张扬,弄得路人皆知。
我摇头:“抱歉,我不知道丐帮的人在哪里。”
女孩子望着我,好看的眉毛轻轻挑了挑,问了另一个更有幼稚的问题:“那么,你不也是丐帮的吗?你的样子,你的衣着打扮,你的头发……还有,不是只有丐帮才会到这种地方来吃饭吗?如果你不是丐帮的,又是哪里的?”
我不禁语塞,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和鞋子。
实际上,我穿得像个“正常人”,绝对不是衣衫破烂的丐帮形象。照这个女孩子的逻辑,吃不起大餐、只能吃小摊的人全都是丐帮中人,那么济南城至少有五分之三的人属于那个天下第一大帮了。
“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女孩子有些不安。
我看着她的幼稚模样,胸口里的气消散得一干二净,耐下心来解释:“不是所有穿得破、吃得差的人就属于丐帮,那是一个很大的帮会,想要加入,都得经过很严苛的考验。丐帮有事,必定是江湖大事,像你这样不懂江湖规矩的人最好不要乱闯乱问,免得搭上自己的性命。江湖上的事不是儿戏,一旦打起来,真的会死人的。”
女孩子认真地辩解:“我当然知道会死人,所以才从西班牙急着赶回来,务必要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朋友。江湖是个大染缸,就算是好人掉进去,也会变得面目全非,你说呢?”
我苦笑着点头:“没错没错,江湖是个大染缸,这是绝对的真理。”
女孩子叹了口气:“如果你肯帮我找到我朋友,我一定会重重地酬谢你。我离开济南五年了,很多地方都大变样,实在是太陌生了,我需要你的帮助,可以帮我吗?”
我并不在意对方的酬谢,只不过她能从遥远的西班牙飞回来阻止朋友参与江湖战事,也算得上是性情中人。所以,如果只是举手之劳,我乐意帮她这个忙。
巧合的是,来樱花别墅之前,我正好与丐帮的大人物有所交集,打个电话就能解决面前这女孩子的难题。
“我帮你。”我说。
女孩子惊喜地咬着唇笑了:“真的?那太好了,其实我刚刚走过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得出你是个好人。”
其实,我是不是好人姑且不论,但如果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牵挂着,她的朋友应该感到幸运才对。
我取出手机,在脑海中寻找着一个电话号码。
在红袖招家中那一晚,我从书橱侧面贴着的备忘录上看到了几个电话号码,其中一个后面有“2016年新号”的标记。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就红袖招使用的新号码。
我拨了那个号码,然后把手机放在耳边,静静地等待对方接电话。
女孩子早就忘记了面前的牛肉面,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仿佛已经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
可惜的是,那个号码无人接听。
我想了想,继续拨打第二个号码。
那备忘录上共有四个号码,除了第一个之外,其余三个没有任何标记。
当我把四个号码全都打了一遍之后,不禁有些失望,因为四个号码无一例外地全都无人接听。
“怎么样?”女孩子满怀希望地问。
“可能我朋友睡得比较死,怎么打都不接,稍等等吧——”我刚刚说到这里,手机就响起来,屏幕上显示的,正是我刚刚拨出的第一个号码。
我接了电话,对方的声音十分警惕:“哪位?”
那不是红袖招的声音,而是一个极其沙哑的男人声音。
我冷静地回答:“我姓夏,请找我的朋友也就是这电话的主人听电话。”
那男人不耐烦地吼了一声:“你神经病啊大半夜的,我管你姓夏还是姓冬的!滚远点,再乱打电话扰民我就报警了啊!”
我禁不住微笑起来,因为对方很明显使用了电话变声器。要知道,这种变声器只能在短句、短词汇上巧妙地改变发声,一旦遇到长句子,就会应接不暇,每句话总有三分之一露出破绽来。
“我姓夏,昨天刚刚在你家里见过,还一起吃过饭。今天托你找人,没有恶意,有酬劳的。”我直截了当地说。
对方愣了愣,听筒里嗤啦嗤啦响了两声,想必是将变声器拿掉了。
“夏先生,夤夜来电,定是急事。那休怪我狮子大张口啊,一万块咨询费,少一分都免谈。”这次,听筒里传出的是红袖招本人的声音。
只要能用钱搞定的都不是大事,既然红袖招开口要价,这件事就成功了一半。
“找个人,这个人叫——”我这才意识到,女孩子并没有说出她朋友的名字。
“倪红雪,我朋友的名字,倪红雪。”女孩子很聪明,立刻报上名字。
我对着话筒重复:“倪红雪,我要找的这个人叫倪红雪。你找到这人,就给我来电话,我现在是在经十路、山大路交叉口向北的鬼市上。”
电话彼端的红袖招突然沉默下去,半分钟多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喂,你还在听吗?找到这个人,我给你转账一万块。”我说。
红袖招再度开口:“我还在,只不过你得先告诉我,到底是谁找倪红雪?”
我向那女孩子低语:“你的名字,快告诉我。”
女孩子立刻回答:“我也姓倪,倪冰儿。”
我意识到“倪红雪、倪冰儿”肯定是一家人,而且两人很可能是亲姐妹。
“如果你找到那个人,就告诉她,是倪冰儿在找她。”我对着电话说。
红袖招的声音变得异常古怪:“夏先生,你等着,半小时内,我带倪红雪到鬼市去找你。记住,我们这是死约会,不见不散。”
我满口答应:“死约会,等你。”
挂了电话,我告诉女孩子:“倪小姐,耐心等等,半小时内你朋友就过来。”
女孩子脸上的愁容已经一扫而空,连连点头:“谢谢夏先生,也谢谢你的朋友。”
对于红袖招,我只有同情、怜悯。如果不是有难言之隐,谁会去做下三滥的事?我请她帮忙找人,支付给她酬劳,也算是间接地帮她赚钱。
“倪小姐,先吃面吧,再不吃就凉了。”我说。
“请叫我冰儿就好了。”她愉快地说,然后低头吃面。
奇怪的是,接下来的十分钟内,陆续有七八个人走过来,分散在几个摊子前,各自点餐。
鬼市热闹起来,但我的心却变得越来越肃杀。
很明显,这些都不是普通人,而是目的各异的江湖人。
我只在电话里告诉过红袖招自己的位置,如果消息泄密,只会跟红袖招有关。换句话说,这些人全都来自于丐帮。
红袖招说的是半小时内到,但只过了十五分钟,她就出现在我面前。
“夏先生,这么快就又有见面的机会,实在是出乎我的预料。说吧,你到底有什么目的?”红袖招毫不客气地在我对面坐下,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口袋外面凸出短枪的样子。
如果忘掉她过去做的事,只看现在的素颜,她还是非常清丽可爱的一个女孩子。江湖的确是个大染缸,红袖招是丐帮的人,所以才会深度融入这个复杂的社会,将自己变得面目全非。
“姐姐——”我身边的倪冰儿大叫一声。
我不禁一怔,但随即明白,红袖招并非对方的真名。原来,对方在丐帮论资排辈之时,使用了真名中的一个“红”字为姓氏。
“冰儿,跟我说,他有没有欺负你?”红袖招仍然对我戒心十足。
我摇头苦笑:“欺负她?我哪有这份闲心?如果你不接电话的话,我早就把她交给警察了。你倒是好,只告诉她一个模糊地址,连电话号码都不留下,要她大半夜地流落街头。如果不是遇到我,她该怎么办?”
既然红袖招跟倪冰儿是姐妹俩,这意外落到我头上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二位姐妹相见,一定有很多私房话要说,我就不多打扰了,再见。”我站起来,向着红袖招伸过手去。
“且慢,请坐。”红袖招眼中的杀气渐渐消退。
我慢慢坐下,环顾左右。
红袖招会意,举手一挥,刚刚坐下的七八个人立刻站起来,无声地向黑暗中退去。
“我们其实是一家人。”红袖招微笑起来。
倪冰儿起身,要坐到红袖招那边去。
“冰儿,你不要动,就坐在夏先生身边。”红袖招吩咐。
“是,姐姐。”倪冰儿十分乖巧,把小凳子向我拖近,跟我肩并肩坐着。
我知道,红袖招一定有话要说。
仔细看,她们两姐妹的面目有些近似,但倪冰儿如空谷幽兰,不食人间烟火一般,气质超凡脱俗,非红尘俗世中的女孩子可以相比的。
“倒酒。”红袖招吩咐。
倪冰儿答应一声,拿起一瓶酒来,但却拧不开盖子,只得向我求助。
我拧掉瓶盖,在两只酒碗里倒满了酒。
这一次,我们没有用砂锅烫酒,也没有用打火机烧酒,而只是干干净净、平平淡淡的两碗二锅头。
“喝了这一碗,敢不敢?”红袖招问。
“有什么不敢的?只要你给我一个恰当的理由。”我低声回应。
“喝了这碗酒,我求你件事。”红袖招说。
“这是求人的样子吗?最起码,你也应该先干为敬。”我说。
红袖招太傲气,即使她说“求”字的时候,也似乎高高在上。
事实上,她也说过,丐帮已经式微,昔日“江湖第一大帮”只剩下一个空壳子,没有任何傲人的资本了。她这样做,只是为了维护可怜的那点自尊。
自尊过度,即变成了自卑,生怕别人瞧不起她。
“好,我先干为敬。”红袖招点头,端起酒碗,一饮而尽,随即拧开另一瓶酒,再次倒满。
“何事求我?”我淡淡地问。
她倒也真是爽快,向倪冰儿一指:“她是我妹妹,我想把她托付给你,从今天起,她就是你的人。我知道,像夏先生一样的大人物,身边必定不会缺少豪门靓女,这件事的确令你为难。可是,我只有这唯一的一个妹妹,她比我的眼珠子更金贵。如果我有别的办法,就不会托付夏先生了。你也能想到,丐帮之中根本没有什么青年才俊,就算有,我也不想让冰儿再跟丐帮发生任何联系。这么多年来,我甚至都没有告诉她我是丐帮中人。昔日,天下英雄都以交接丐帮为荣,但那些繁华盛世全都过去了,今日谁还瞧得起丐帮呢?如果夏先生能答应,我红袖招这条命就是你的,要死要活,任你驱使。”
这件事真的大大出乎我的预料,但红袖招这样说了,绝对是向我袒露了一颗赤胆忠心。如果我再推诿,就真的是伤了她的心。
“好。”我端起酒碗,亦一饮而尽。
“你答应了?”红袖招追问。
我点头:“从今往后,你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谁若欺负她,就是欺负我夏天石。”
“呵呵呵呵……真是有趣,真是有趣之极,两位是在这里演古装苦情戏吗?竟然采用了饮酒托孤的老套手法……可惜啊可惜,这种桥段早就过时了,你们二位为何不正视现实,用二十一世纪的现实手法来解决‘托孤’之事?真是好笑,好笑极了……”百晓生来得极快,开口之时,应该还在百步之外。等到最后几个字落下,他已经到了我们的桌前。
原来,他的脚下踩着一只迷你型的电动代步车,无声无息,风驰电掣。
“你以为我们很老套?只有老套的人,才值得信任,不是吗?”红袖招紧握着那只碗,久久不肯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