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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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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离着一身鹅黄衣裙,正拿着可以开合的小镜子照着,在描眉画眼呢。她打眼线,涂眼影,安假睫毛,睫毛夹夹睫毛,涂口红,喷香水,已经用了一柱香的功夫。

    接下来,终于轮到头发了。古代人的发髻实在太繁琐,没有宛言在,她还真的搞不来,索性自己搞了干净利落的丸子头,将昨个从萧寒铺子里挑中的紫玉钗横着这么一插。还自己照了照小圆镜,感叹道:“嗯,有内味儿啦!古色古香,嗯,很可!”

    整理好化妆包,带上手机,都放在一个蓝印花包袱里,包好,周离把她背在肩上便走出客栈,准备在古代第一次打卡上班。

    有时候这女人看同类的视线之好,简直令人惊叹!这不前方五米处,有个同样鹅黄衣裙,腰肢细摆如水蛇,背影摇曳生姿。周离这第一次在古代碰到“撞衫”,心里这胜负欲熊熊燃烧,她迫不及待想看清那女人的长相,分出个谁输输赢!

    “最近,公子怎么样?”只见那女人听在靠近面具摊的道旁,正与看摊儿的另一女子说话。

    “公子挺好的!”摊主说道。

    “你知道我问的是什么?”那女人追问道。

    “公子最近都没有看上什么女人。只是昨天他说府上将要新来一位丫鬟,是萧公子的旧相识。”摊主认真答道。

    “是吗?那你可见了这新来的丫鬟没?”那女人似乎来了兴致。

    “没有,昨个她不曾来府上,故而没有见到,公子怕她有事耽搁,还吩咐值班看守的人给她留门呢。大约,今天会来吧!”摊主道。

    “哦?公子给了这么大面子,她也敢不来?这女人真不识抬举!”那女人略觉生气道。

    摊主不知如何接话,那女人继续问道:“那她叫什么名字?”

    摊主答道:“金粟!”

    那女人听罢脸不脸,鼻子不是鼻子,怒道:“叫金粟,她也配!”说完,啐了一口在地。

    摊主不解道:“金粟怎么就惹着姐姐这么大的火气了?”

    那女人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公子爱花,你可知她最爱什么花?”

    摊主一头雾水道:“公子什么花都喜欢,并不能分出个最来啊!”

    “所以都说你蠢……”那女人话未说完,眼神却注意到了一位与自己同色衣裙,却像似道姑发型,浓妆艳抹的女子,在与自己距离越来越近。

    周离到了面具摊前,佯装看面具,其实也在仔细打量那个女人。只见她头上钗钿,珠钗,多的,头上已快插不下。鬓边还别着朵梅花。周离心里吐槽她没品位,俗气。

    仔细看她的脸,周离只觉妖艳,她的眼神有种勾魂摄魄的能力,若是个男人指不定要拜倒在她的裙下。

    也许是气场不合吧,周离看她哪里都不顺眼,而那女人看周离也是一脸鄙夷的神色。

    相看两厌,周离只得加快脚步离开了。摊主倒没有十分在意她俩人之间的暗自较量,只继续追根问底道:“阿嫣姐姐,你快告诉我公子的事情!”

    涂嫣凑到她耳边轻轻说了句话,便离开了。

    “公子,早上好!”已被织锦带到慕秋惜房间的周离主动打招呼。

    本来周离昨日未来,让慕秋惜等了很久,不免心中有气,可看到她以后,慕秋惜想尽力忍住不笑,却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

    “公子这里可不是道冠,这位仙姑想必是找错门儿啦吧?”慕秋惜实在忍不住要拿她取笑一番。

    周离并不搭理他,心里嘀咕着:丸子头在我们那里可流行了呢,简单易学,不仅很多女孩子都会,而且女明星穿高定礼服,也经常会有这样的盘发好嘛?真是有眼无珠,不懂得欣赏!

    “昨晚,金粟去了哪里?”慕秋惜正经问道。

    周离直率答道:“昨晚,我去听公子墙角了!”本来想扳回一局,但说出口,却又觉得无比失礼,她在原地开始后悔。

    “哦?说来听听!”慕秋惜竟也不气,反倒好奇起来,整个牡城的说书人从不说他慕秋惜的故事,她是从哪里听的呢?

    周离看话赶到这儿,只得尽力找补:“我昨晚听完之后,已经替公子您骂了那对狗男女一晚上了!”

    “狗男女?”慕秋惜奇怪怎么周离嘴里总能蹦出些别致的,让他没听过的词句来。

    周离道:“狗男女就是渣男跟渣女,这两种人最适合配一对,也省得祸害这世上的好儿女,也算造福社会啦!”

    慕秋惜开心笑道:“你哪来这些歪理?”

    周离道:“我生平最恨玩弄别人感情的人啦!我替公子鸣不平!”

    慕秋惜道:“金粟的心意我领了,只是你得告诉我你在哪里听得的?”

    周离道:“一个深巷最深处,拐了好多拐,好多弯,且没有名字的所在。因为打从进巷子开始,我们就得被蒙上眼睛。看完出去,还是得蒙上眼睛。宛言去过两次,她都不能记得怎么去的。宛言说,若不是有她带着,我一个人是无法被同意进巷子去的。”

    慕秋惜听罢,脸色略沉,叮嘱道:“金粟,这样的危险之地以后万万不可再去了!公子就在这里,你想了解什么,大可以直接来问我啊!”

    周离争辩道:“可有人说他的墙角不好打听的!”

    “哦?是谁说的?他在哪里?”慕秋惜打马虎眼,不肯承认。

    “是仰慕的慕,深秋的秋,珍惜的惜。”周离道。

    慕秋惜道:“好了,感情的事儿,说到底是个人的事情,你不必要投入过多的目光在这上面吧!”

    周离爽快答应道:“吃瓜已经吃得够饱了,金粟过个两三天,有新瓜了,就会忘了的,公子放心!”

    慕秋惜又不解了,问道:“吃瓜?金粟指的是?”

    周离解释道:“就是普通人围观发生在明星身上各种各样的娱乐大事件,还有社会新闻。通常啊,一个大瓜就像一阵风,肆虐个一阵儿,再来个大瓜,就又刮来了另一阵风。而旧瓜吃撑了,过时间了,就没有那么香了,大家就去翘首以待期待新瓜了!”

    慕秋惜似乎听懂了,接道:“就比如你听我的故事,再来个厉害人物的故事,就会忘了我这个故事?”

    “是的呢!”周离点头道。

    “所以,金粟去听我的墙角,就是吃瓜?”慕秋惜问道。

    “对对对对对对!”慕秋惜完美接收到周离递过去的信号,周离非常满意。

    说到会心处,两人相对而笑。

    “公子,金粟想求您一件事儿!”周离想到了什么,突然恳求道。

    “”金粟,既你来了我府上,便不必拘束,有话不妨直说。”慕秋惜道。

    周离为难道:“我想……我能不能先预支一个月的薪水?”

    慕秋惜这才放轻松道:“我还以为多大事儿呢?好说,好说!”

    周离领了薪水,请了一个时辰的假,出来要把欠安福客栈的,还有胭脂铺子的银两都还上。

    却不巧见识了面具摊子被砸的一幕,一个中年男人倒在地上,被六七个彪形大汉拳打脚踢,怕是要出人命。很快周围已经围满了人,但无人敢去劝阻。

    “卿王,快看,卿王,卿王来了!”人群中不知谁来了一句,所有人都在看,都在找,都在嘴里呼唤着卿王。那几个大汉心想若被卿王看到,必定形势不妙,于是趁乱逃了。

    没见着卿王,也没热闹可看,众人也都散了。中年男人已是头破血流,衣服已破得不成样子,而且血迹斑斑。露出来的皮肤也有多处破皮,有的地方淤青。他痛苦地在地上呻吟着,想蜷缩成一团,却像是有一只腿已不能动。

    周离没有走远,看了半晌,也不见有人来帮他,刚才的年轻女摊主呢?她不知这家人家是不是好说话的人,担心救人反被讹。但她又不能见死不救。她纠结了半天,终于挺身而出,背着他到了就近的医馆。

    周离在现代一个人惯了,因为没有依靠,所以她万事全凭自己,经常自己搬东西,搬重物,搬大件儿,故而练出来的一身劲儿和力气。从前秦阿嬷腿脚不好,走不动的时候,她也常背秦阿嬷走回家。最长的时候走过两个小时。

    郎中确信有把握可以令他转危为安,只是伤筋动骨,需调理数月之久,医病花销难免会大些。中年男人似乎打算放弃了,他努力想要坐起身,想要下床,却动弹不得。

    周离看在眼里,对郎中说道:“请薛神医全力医治这位大叔,费用嘛,我可以先垫着。”

    临走前,周离把预支的工资拿了一半出来,看郎中的神色不对,就又拿了另一半,全放在他面前,便离开了。